公务员考试技巧之逻辑基本知识
一、概念
逻辑是研究思维的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要研究逻辑,首先要从概念出发。概念是思维形式最基本的组成单位,是构成命题、推理的要素。
概念有两个基本的逻辑特征:内涵和外延。
概念的内涵是指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特性或本质;
概念的外延是指具有该特性或本质的所有事物。
例如:
概念:商品
内涵:为交换而生产的产品
外延:古今中外的、各种性质的、各种用途的、在人们之间进行交换的产品。
任何概念都有内涵和外延,概念的内涵规定了概念的外延,概念的外延也影响着概念的内涵。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多(即一个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特性越多),那么,这个概念的外延就越少(即这个概念所指的事物的数量就越少);反之,如果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少,那么,这个概念的外延就越多。
概念间的关系按其性质来说,可以分为相容关系和不相容关系两大类。
概念的相容关系有:
(1)同一关系,是指外延完全重合的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例如,"北京"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
(2)从属关系,是指一个概念的外延包含着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这样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例如,"教师"和"教授"。
(3)交叉关系,是指外延有且只有一部分重合的这样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比如,"教师"和"青年"。
概念间的不相容关系有:
(1)矛盾关系,是指这样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即两个概念的外延是互相排斥的,而且这两个概念的外延之和穷尽了它们属概念的全部外延。例如:"男人"和"女人"。
(2)反对关系,是指这样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即两个概念的外延是互相排斥的,而且这两个概念的外延之和没有穷尽它们属概念的全部外延。例如"红色"和"黄色"。
要明确一个概念就是可以从这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加以明确。
定义是明确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通过定义,从而明确这个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特点和本质。
例如:
生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给概念下定义最常用的是属加种差的定义方法,即:
被定义的概念=种差+邻近的属
在上述给"生产关系"这个概念下定义时,"社会关系"是属概念,"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所发生"这一性质,就是区别生产关系和一切其他社会关系的种差。
为了使定义下得正确,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1)定义概念的外延和被定义概念的外延必须完全相等;
(2)定义概念中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的概念;
(3)定义不应包括含混的概念,不能用隐喻;
(4)定义不应当是否定的。
公务员招考命题中直接考核对概念理解的题目不多,但明确概念是正确判断的基础,因此无论是中央国家机关招考命题还是江苏省的招考命题,都有一定的题目与概念有关。中央国家机关招考命题一般是在逻辑部分涉及概念理解,而江苏省招考中不仅判断推理部分涉及概念的理解,而且言语阅读理解部分有“定义理解”来专门考核对概念的理解,因此考生应该对这部分内容给予一定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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